西藏自治区普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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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时间:2018-08-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本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安排召开全院重要会议和其他重大活动;负责起草全院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综合性文件及汇编信息、简报;负责文秘、机要收发、督办、统计、和档案管理;负责会务、接待、机关日常事务、后勤保障、财务装备工作;负责本院的检察信息、检察调研工作;负责本院干部的任免、奖惩、考录、工资福利、业务培训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本院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妇儿、计生、关协工作;负责本院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
办公室工作人员:白玛群培、普布顿珠、仁青顿珠、丹增朗杰、贺元萍
2、侦查监督科
负责本院管辖的公安部门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提请批准逮捕的刑事犯罪案件和自侦案件的审查批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侦查监督科工作人员:拉宗、达娃桑姆、边珍
3、民事行政检察科
受理辖区内公民、法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已经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而提出的申诉案作;负责辖区内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提请抗诉和建议抗诉;负责受理上级交办的申诉案件;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审判人员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犯罪线索进行初查。
民事行政检察监察科工作人员:拉巴次仁、仓木琼、米玛
4、公诉科
负责本院管辖的公安部门移送的刑事案件、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抗诉工作;负责对同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
公诉科工作人员:达娃顿珠、达桑、洛桑群培
5、控告申诉检察科
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控告、自首;对举报线索进行管理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办理辖区的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综合反映控告、举报和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情况;负责检务中心的管理以及举报宣传工作。
控告申诉检察科工作人员:杨伟光、贡嘎卓玛
6、案件管理中心
案件管理办公室是专门负责案件管理工作的综合性业务部门,承担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具体职责为:统一受案;办案流程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涉案款物监管;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评;案件统计、分析;提供案件查询、律师接待工作。
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金美佑、次仁措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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