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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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被誉为“江河源”“亚洲水塔”,保护好西藏生态环境,利在千秋、泽被天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能动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聚焦“亚洲水塔保护”专项工作,于4月19日,检察官前往玛旁雍措、拉昂措湖边实地排查生态环境及水源破坏等问题。 发现玛旁雍措观景台有经幡、哈达等乱挂现象,导致哈达掉入湖中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检察官及时与玛旁雍措管护员沟通,督促立即清理干净,本院不定期开展后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暂未发现水资源违规开发利用、排放污染源,违法侵占河道湿地、荒地等生态空间,其他破坏河湖、湿地、水源地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功能的行为。
普兰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着力加强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保护“亚洲水塔”等专项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保护“亚洲水塔”就是守护我们的家园,守护家园从检察院做起,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建生态秀美普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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